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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3年度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关于下达2013年度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尽快组织人员,按照附表中分配经费及拟购设备填写“长安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所购设备必须与附表2“设备清单”中设备名称完全一致。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同时提交“长安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实验室管理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做好大型设备论证答辩的准备工作。同时,提供以下设备采购有关资料:
1.拟购设备属于多家生产的通用仪器设备,应提供设备的购置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技术配备、详细技术参数;设备成系统的应提供详细解决方案以及产品配套的设备配置明细;
2.提供拟购设备三家以上(不少于3家)公司或生产厂家的名称、电话、联系人及电子邮箱;
3.对有特殊技术要求且独家生产的产品或系统设备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在学院项目组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调研人(3人以上)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第1项作为技术附件一并提供;
4.提供设备购置项目组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和手机。
由于本次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不得结转下年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31122日前,将设备购置申请表和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及设备采购有关资料交实验室管理处实管科,电子文档发sysglk@chd.edu.cn。项目经费分配见附表1,拟购设备清单见附表2。上述材料提供后,请资料提供人亲自到实管处设备科找寇科长商议具体购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