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调课安排
教务处、研究生院做好本科和研究生教学课程调整,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