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现代工程训练中心是我校实践教学单位,主要承担我校大学生实训教学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欲招聘实训教学岗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个人综合素质好。
3)截止2019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人事代理制工作岗位及遴选条件
2.1 人事代理制工作岗位包括如下工种:
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
2.2 人事代理制工作岗位职责:
1)具有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双语(汉语和英语)实践教学工作。
2)协助并参与中心的工程训练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工作。
3)机械设备相关图纸的绘制及校核、机械设备制造工艺的制定、机械产品的结构设计及试制、机械加工相关文档的编写。
4)承担其它工程训练实训教学的指导工作,保证实训教学安全,无人为事故发生。
5)负责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实验设备运行良好。
6)完成中心安排的实训教学工作任务、生产加工工作任务等。
7)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3 人事代理制工作岗位必须满足下列遴选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实训项目相关或相近,具有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具有从事实训项目或生产实践不低于三年的实训、生产指导经验,且获得过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教学比赛、技改项目奖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实训项目相关或相近,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具有从事实训项目或生产实践不低于三年实训、生产指导经验,且获得过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教学比赛、技改项目奖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者优先。
3. 管理办法和待遇
3.1管理办法
人事代理制工作岗位按照长安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2待遇
人事代理制工作岗位基本工资:6000-8000元/月,根据西安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 实施招聘
4.1招聘方式
招聘信息发布在长安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长安大学实训教学岗应聘报名表》并按要求附上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heqm62@chd.edu.cn。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技能等资格条件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9-62805222何老师/029-62805226霍老师。
4.2 资格审查
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现代工程训练中心审查通过后,向人事处提交应聘人员应聘材料。
5.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三个环节,由考生的各项成绩评定综合成绩。
6. 聘用流程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处,人事处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后根据长安大学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现代工程训练中心填写《考察结果鉴定表》,鉴定合格的留用,鉴定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7.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8.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人事和聘用关系,予以清退。
长安大学现代工程训练中心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