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现将新学期教职工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新学期教职工签到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二、为防止事后签名,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8月25日15:30前将教职工签名报到单(原件)报人事处人事科备案,处科级干部报到情况同时报组织部备案,逾期不候;
三、教职工签名报到单(原件)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请各单位复印一份教职工签名报到单留存;
五、对于未按时报到的教职工,回校后本人到人事处报到,不到人事处签到且未请假者,将按旷工处理;
六、人事处、机关党委、渭水校区办公室共同负责对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报到期间,一经发现伪造签名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八、请参照附件格式制表,表中必须包含附件中的“序号”、“姓名”、“签字”、“备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未到人数及原因”,其中“未到人数及原因”按照未到原因分类填写,如:x人病假,x人事假等;
九、凡在假期期间借出出国(境)证件的人员,需在开学后一周内及时向证件管理单位归还证件,逾期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