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二、放假前各学院(部)主管实验室的领导和实验室主任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暑假期间实验室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源,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四、暑假期间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值守。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值班或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严格执行《长安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长大实管[2004]3号文),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工作。
六、对重点防范部位和场所,要安排人员值班。
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82334018)、公安处、实管处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