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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本学期课程(实践环节)成绩报送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凡是安排在本学期教学周(1-18周)内的课程(包括大作业、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最晚应当在2017年7月14日24:00前完成在线报送工作。

二、凡是安排在暑假期间的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最晚应当在2017年9月1日24:00前完成在线报送工作。

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成绩及擅自变更教学进程者,将按照《长安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处理。

成绩录入系统异常情况反馈联系人:汤安

联系电话:13572095058

附:URP本科教务管理系统登录说明

教务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