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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校医院和计财处定于2013年11月12日(周二)、13日(周三)两天为广大教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2013年

门诊医药费,需报销的教职工与退休人员请携带医疗证、转诊单、就诊医院门诊病历、医药票据等相关资到指定地点报销。(老百姓大药房、军区商场发票不予报销,医院手写发票不予报销。外购药品必须有校医院医生转诊单和购药处方)。

请大家按时到以下指定地点排队报销:

校本部:医院门诊楼二层专家门诊室住院部二层会议室

东院:财务科

西院:财务科

渭水:财务科


校医院、计财处
二Ο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